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(浓度50%)项目阶段性(除制氢装置)竣工验收报告公示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(浓度50%)项目阶段性(除制氢装置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  地点: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(长岭片区)

  建设单位: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  公示时间: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(20个工作日)

  联系人:黄集森

  联系电话:15173068122

  验收报告和自主验收意见:

  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3Fd7cLQBYrdr0Mndz-3k1g

  提取码:v8bp

 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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